7月22日,北京市6大類、110項居家養老社會服務價格標準正式發佈。今後,全市1.5萬家服務商為老人提供養老服務時,原則上不許收取高於該標準的費用。
7月22日召開的全市養老工作會議上,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老齡辦共同發佈了該價格標準。居家養老社會服務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醫療護理、老年教育及其他服務等6大類。每大類下細分了十幾項具體服務,基本覆蓋了目前老人購買的所有社會服務種類。
長達7頁的價格標準單,以表格形式列出了每一小類的收費標準,並且針對具體情況加了備註。例如,換洗衣物標出了夏裝8元每件、冬裝12元每件;地板打蠟5元每平方米;更換水龍頭10元每個。據介紹,大部分家政服務、生活照料服務項目收費都低於市場標準10%以上。
老年人目前使用養老服務券最多的一項是老年餐桌,在收費標準中也有詳細規定。定點用餐的早餐標準最高為5元、午餐15元、晚餐12元,配餐、送餐的早餐、午餐收費標準,分別比定點用餐高1元,晚餐的價格則全部一致。指導價還備註,該價格是城區價格,郊區和城鄉結合部單價要比該標準低兩三元。此外,用餐的標準也有詳細規定:正餐配兩素兩葷一湯,菜品搭配需要每週一換。(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