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浙江:孤兒、困境兒童將享普惠福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1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4年後,浙江將建立起適度普惠的孤兒和困境兒童福利體系。”這是浙江省民政廳副廳長萬亞偉在浙江省政府新聞辦8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的。

    按照孤有所扶原則,到2015年,浙江將建立起以家庭養育為基礎、機構服務為骨幹、社區照顧為依託,城鄉一體化、組織網絡化、服務專業化、保障制度化的適度普惠的孤兒、困境兒童福利體系。

    萬亞偉説,為此,浙江將推進鼓勵公民依法收養、家庭寄養、親屬監護等多種方式安置養育孤兒,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並實行城鄉統籌。

    據悉,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將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的70%確定;社會散居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按不低於當地福利機構孤兒養育標準的60%確定。對因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其他未成年人如社會關注的流浪未成年人,將比照孤兒予以救助。此外,在孤兒、困境兒童醫療、康復、教育和住房等方面,浙江也出臺了許多新的具體規定。

    在浙江,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困境兒童是指流浪未成年人和因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間的兒童等。目前,浙江省有孤兒總數約9000名,其中福利機構集中養育近3600名,社會散居孤兒5400名。(記者 董碧水)

 
 
 相關鏈結
· 2011年孤兒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提高
· 浙江建立孤兒基本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 上海市就加強上海市孤兒保障制定新標準
· 江蘇建立孤兒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