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享受城鄉低保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中,依靠燃煤自採暖過冬的7萬戶家庭,2011年採暖季每戶將獲400元救助金,約佔這些家庭平均採暖成本的40%。
為保證城鄉低保家庭正常取暖過冬,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發放2011年—2012年採暖季燃煤自採暖救助金的通知》。此次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延續了2010年的標準。據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統計,全市2011年受補助家庭有7萬戶左右。
據了解,2011年北京市居民冬季採暖用的蜂窩煤,價格約為每塊1.1元。採暖季的計算由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止,共4個月。根據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此前的調研,一戶低保家庭冬天用於購買蜂窩煤的費用約為1000元。
採暖季開始後才獲准享受城鄉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家庭,其實際應享受此項救助的採暖時間已達或超過兩個月的,可全額拿到400元救助金。如果其實際應享受此項救助的採暖時間不足兩個月,可拿到救助標準的一半即200元救助金。冬季燃煤自採暖救助資金,按照現有渠道從各區縣的臨時救助資金中列支。(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