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專電(記者 盧國強)北京市政府煙花辦15日通報,2012年春節期間,北京將禁止將內筒型組合煙花等燃放風險較大的品種銷售給個人燃放。
北京市政府煙花辦負責人介紹,內筒型組合煙花等燃放風險較大的品種將禁止銷售給個人燃放。對於一些單位和個人組織年會、慶典等有燃放內筒型組合煙花需求的,燃放總數在5000發以下的,需經公安機關審批,並由專業公司進行燃放。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表示,為了應對北京周邊地區非法煙花爆竹流入京城的情況,北京市相關部門將與河北、天津、湖南、江西等地進行工作對接,從煙花爆竹生産、銷售、運輸等環節對煙花爆竹進行監管。同時,北京警方與周邊縣市級公安機關建立聯席會制度,協調周邊公安機關查堵非法煙花爆竹。對於北京周邊187條可以通行機動車的道路,北京警方已經明確責任人、責任單位,對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