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1日專電(葉超 郭奎)事先在收貨單位電子地磅上安裝遙控器接受裝置,賣貨時只要輕輕一按按鈕,想增重多少噸就加多少噸,被告人李相才、劉愛親通過地磅遙控器實施詐騙。近日,宿遷市宿豫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李相才、劉愛親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10年5月夜間,被告人李相才、劉愛親夥同他人秘密潛入受害單位,在該單位電子地磅上安裝電子遙控接收裝置。同年5月至6月間,二被告人從外地購買廢舊鋼材到受害單位進行銷售。在廢舊鋼材過磅過程中,二被告人使用遙控器對電子地磅進行控制,使廢舊鋼材重量增加。二被告人共同或單獨作案16起,虛增廢鋼190余噸,價值51萬多元。受害單位發覺二被告出售的廢舊鋼材重量明顯與實際不符,對電子地磅進行檢查,發現地磅線路被破壞並安裝了遙控接收裝置,並在被告人李相才來公司索要貨款時將其控制並報警。
宿豫區法院該案主審法官介紹,近年來各種非法的干擾器、遙控器等電子産品在市場上屢禁難絕,成為犯罪分子詐騙、盜竊的“秘密”工具。公眾應對日常生活中電子遙控鎖、電子秤等涉及財物的電子産品多留心眼,加強管理,謹防被犯罪分子“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