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將實行非機動車“實名制”銷售制度。
近年來,廣大群眾十分關注的自行車被盜問題,一直是天津市公安局下大力量整治的重點。2010年,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被納入全市20項民心工程之一。為從根本上解決自行車被盜這個全國性的難題,天津市公安局聯合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的文件要求,結合天津市的實際情況,決定出臺並實施非機動車實名制銷售制度,努力實現強化源頭管理,降低非機動車被盜案件發生的工作目標。
據介紹,目前,天津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有近300家,銷售網點755家,可以上牌照的品牌車型涉及33個品牌256個車型。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出廠前刻製15位編碼,像居民身份證號碼一樣,不會産生重號。
天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購買非機動車輛時應選購刻有15位編碼的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在銷售網點購車時,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銷售網點通過“天津市非機動車管理網”當場進行登記、錄入。對於納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可以當場安裝牌照。(記者 趙榮君 通訊員 劉曉霞 孔琳 陳榮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