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27日專電(記者 康淼)春節假期正是消費者購物消費的高峰期,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12315指揮中心近日提醒消費者:謹防節日促銷陷阱。
一、理性對待促銷,避免盲目消費。缺什麼買什麼,不要因一時衝動或輕信商家宣傳而購買了一些實用性不大的商品,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二、打折商品也要貨比三家,這是抵禦價格欺詐的有效武器。應選擇質優價廉的商品,謹防誤入虛假宣傳。
三、選擇證照齊全、有經營資格,並且信譽良好的商場進行消費。在購買商品時,要仔細查驗商品的合格證明、生産廠家、廠址以及生産日期等標識。
四、小心促銷陷阱。降價打折警惕虛構原價假打折,返券多警惕陷入循環購物怪圈。要弄清對方的真實意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五、促銷商品和贈品應享受“三包”。要警惕商家以“打折商品不予退換”為藉口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降價商品和贈品與“處理品”不同,應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樣的售後服務保障。
六、警惕促銷中的“霸王條款”。特別是設在“最終解釋權”背後的陷阱,“最終解釋權”的實質是規避法律責任,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七、保留購物憑證。購物要索取購物憑證,同時查看憑證上是否具有消費項目、價格、數量等內容,並要求銷售人員將贈品名稱、型號在有效票據上註明。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憑購物憑證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如發現價格欺詐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