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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批次“無糖”食品因糖超標被禁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7日 09時4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16日專電(記者 劉浦泉 李亞紅)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16日公佈,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監管中,抽檢發現22批次不合格食品樣本,其中有3個標稱“無糖”的食品樣本被檢出糖含量超標。相關部門已對發現的這些不合格樣本實施按批次停止銷售的措施。

    北京市工商局近期在北京物美大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新街口分店抽檢發現3批次標稱“無糖”的食品樣本糖含量超標。標注為北京市緣多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無糖全麥口味健康家園切片麵包”(生産批次:20111116A)每100克中糖含量達3.1克;標注為北京蘇稻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5日生産的無糖百果和無糖椒鹽,每100克中糖含量分別達到1.1克和1.15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標注為無糖的固體或液體食品中每100克的糖(指所有的單糖和雙糖)含量應不大於0.5克。

    北京市工商局提示,無糖食品並非絕對不含糖分,也不具有降糖的作用,不能當作藥物的替代品。此外,一些在無糖食品櫃臺銷售的標注“無蔗糖”或“不添加蔗糖”字樣的食品,即使該類食品經檢測確實不含有蔗糖,也可能含有葡萄糖、麥芽糖等其他單糖成分。産品裏每100克的糖(指所有的單糖和雙糖)含量仍極有可能大於0.5克,消費者應避免形成“無蔗糖”食品等同於“無糖”食品的錯誤觀念。

    此外,在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佈的22批次不合格食品樣本中還涉及海參、蛋卷等産品。例如,北京萬洋鴻昇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12月19日生産的“海尊寶”牌速凍生製品(海參)中含有不得檢出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凡已購買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可憑購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裝向銷售單位要求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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