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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5月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7日 11時16分   來源:天津日報

    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該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在預防和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和無障礙環境等方面做出規定,對於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康復——適當減免檢查治療等費用

    在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方面,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以社區康復為基礎、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殘疾人家庭為依託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利用各類資源為殘疾人康復服務。在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康復服務方面,條例規定,天津市三級綜合醫療機構應當設立康復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康復室。鼓勵二級綜合醫療機構設立康復科,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在對貧困殘疾人康復給予補貼方面,條例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安排專項經費,支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服務機構建設,對殘疾人適配基本輔助器具給予補助,為貧困殘疾人配發基本輔助器具。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貧困殘疾人個人負擔的檢查、檢驗、治療、床位、藥物等費用可以適當減免。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工作,逐步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免費。

    教育——鼓勵高校高職開設相關專業

    條例明確,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適合各類殘疾兒童早期教育的幼兒園,鼓勵具備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開設適合殘疾人的專業,對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開展送教服務。條例還規定了義務教育階段的殘疾學生免交雜費、教科書費、住宿費。家庭生活困難的住宿殘疾學生享受生活費補助。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接受教育。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給予教育助學金補助。

    就業——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和援助

    條例針對殘疾人就業規定了優惠和扶植政策:一是制定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保護措施,加強就業培訓,開發就業崗位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鼓勵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扶持;對農村殘疾人開展生産勞動的,在生産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産品購銷和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扶持。二是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管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殘疾人服務窗口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三是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殘疾職工的需求進行無障礙環境改造、改善勞動條件和實施崗位技能培訓,並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補貼。

    社保——靈活職業可享社保補貼

    條例規定,政府對用人單位招用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從事個體就業、靈活就業的,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和生活困難殘疾人,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全額或者部分補貼。條例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人救助機制,其中將生活和住房困難城鎮殘疾人家庭納入城市住房保障範圍,並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安排和照顧,對農村困難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給予一定補貼。

    設施——無障礙設施做到“無縫連接”

    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標準以及規範要求建設無障礙設施。新建無障礙設施應當與周邊已有無障礙設施銜接。無障礙設施産權單位或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無障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佔用無障礙設施。條例還規定,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規定在方便殘疾人通行的區域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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