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14日專電(記者 孔祥鑫)琳瑯滿目的金銀首飾常常讓消費者挑選起來眼花繚亂,除了炫目的外表,消費者在選購時應了解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謹防權益受到侵害。江蘇揚州市消費者陳女士遭遇的關於“白”金和“鉑”金困惑的經歷具有借鑒意義。
去年11月,江蘇省揚州市消費者陳女士在某商店品牌專櫃購買了一款鑽戒,價值5800元,吊牌上標注“白金750鑽戒”。當時營業員解釋這款鑽戒就是“鉑金750鑽戒”,並收回吊牌。陳女士事後查詢發現,白金其實是含有金(Au)和少量其他金屬的混合物,並不是她想要購買的鉑金,營業員的解釋是錯誤的。於是,陳女士找到營業員要求退貨,遭到營業員拒絕,遂向當地消協投訴。
專業人士解釋,“白”金與“鉑”金二者的金屬成分完全不一樣,鉑金是一種稀有元素,白金其實是黃金加上銅、鈀等合金後才呈現出白色,它最多含有75%的黃金,白金不能被打上“Pt”標誌,只能按純度打黃金或純度的印記。例如:18K白金只能打上“G750”、“18K”等印記。
揚州市消協工作人員查看了消費者出示的購物發票,發票上寫有“白色18K金鑲鑽”的字樣。消協認為營業員在銷售過程中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工作人員直接與該品牌總部取得聯絡,要求其妥善解決此糾紛。次日,該品牌南京分部專程派人和專櫃負責人來到消協,同意全額退貨並向消費者致歉。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副會長李小娟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本案中,營業員在推銷過程中未真實介紹白金的性質,利用口語混淆“白”金與“鉑”金的概念,在售出後主動收回吊牌,消協認為這屬於誤導消費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故支持消費者的退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