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迅猛發展,相關的消費糾紛和消費者投訴也明顯增加。近日,石家莊市一位農民消費者向石家莊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其孩子在外地打工,去年下半年匯回家1.5萬元錢,到銀行取款時,在銀行工作人員勸導下,將1.5萬元錢存入銀行,定期5年。前幾天家裏需要錢用,到銀行提前支取,發現“存款單”變成了“保險單”,若提前退保,將付出5000元違約金;若繼續保險,今後每年還將繳納1.5萬元錢。
石家莊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綜合消費者投訴與反映的問題,銀行保險投訴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銀行保險銷售人員片面誇大保險産品的收益,隱瞞保險産品相關風險或不利方面;二是銀行保險銷售人員隱瞞保險性質,對消費者謊稱是存款送保險,或者直接説是存款;三是利用消費者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推銷銀行保險産品,誤導消費者。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石家莊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去銀行存款時請注意以下五個方面:
一、到銀行存款時,不要盲目依賴宣傳資料和介紹。遇到銀行保險銷售人員介紹高於銀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時,一定要問清楚是儲蓄還是保險,防止被誤買保險。
二、在銀行簽署任何單據,都要認真看清楚,所簽單子是保險單還是存款單。
三、如果誤買了保險,要及時與銀行工作人員或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聯絡退保。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後有10天的猶豫期,猶豫期內可免費退保。超過10天猶豫期,消費者要求退保則需要承擔退保違約金。
四、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會對銀行購買保險的消費者在猶豫期內實施電話回訪,消費者一定要認真對待,回訪內容一般包括消費者是否正確理解自身承擔的風險、是否了解猶豫期內自己的權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費情況等。消費者對不明白的事項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或直接向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人員詢問,若發現被銷售人員誤導、對保險産品不滿意等,一定要在10天內儘快去保險公司退保。
五、消費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到消費者協會或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申訴。(記者 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