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4月25日專電(記者 肖藝九、徐海波)近年來,工商部門接到關於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産品的投訴日漸增多,廣大消費者反映強烈。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日前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銀行購買理財産品時應多個心眼,多加以甄別。
隨著金融理財産品的品種日益增多,銀行的推介服務也走進更多的市民家庭。然而,現在有不少保險公司進駐銀行網點銷售保險,由於銷售人員誤導宣傳,將銀行存款或銀行理財産品與保險理財産品混為一談,而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單純追求回報,才誤將保險當成理財産品,購買後才發現“受騙上當”。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就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在銀行接受服務簽署任何單據(協議)前,認真閱讀文本內容,並注意索要、保存相關憑證;在銀行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金融産品時,需明確服務的産品類型,注意區分其是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産品還是保險理財産品;在銀行內接受工作人員介紹金融服務産品時需注意其身份,根據出示的工作證件辨識其是銀行工作人員、證券基金公司人員還是保險公司人員;購買銀行代售保險産品時,産品實際收益應以合同中約定文本為準而非銷售人員口頭介紹説明,注意合同文本中混淆字眼,謹防保險産品風險。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還提醒消費者,在銀行存款過程中如遭遇存款變保險或其他糾紛,應及時向當地行業協會、消委組織投訴,也可向工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