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今年6月1日起,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66元調整為80元。
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兩年多來,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實現了從制度全覆蓋向人群基本全覆蓋轉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應。
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有1312萬人參保繳費,參保率達到了90%以上,585萬人已領取了養老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也逐步提高。同時,各地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在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予以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最高的市縣已達到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