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太原市消費者協會發佈第6號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銀行理財産品時,謹防買成保險産品。
據該協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有不少保險公司進駐銀行網點銷售保險産品,由於銷售人員的誇大甚至誤導宣傳,加之消費者對許多條款的不理解,為追求高額回報,誤將保險當成了理財産品盲目購買,之後才發現上當受騙,此類投訴事件不斷增多。
廣大消費者要謹防銀行理財産品變成保險。在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前不但要了解收益情況,更要了解其風險,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與此同時,要了解清楚銷售人員的身份,不要聽信其口頭誇大事實的介紹。要特別注意區別購買的是銀行理財産品還是保險理財産品。在簽訂相關認購合同時,要對條款內容進行詳盡了解,不要盲目在合同上簽字。
消費者一旦遇到購買的銀行理財産品變成保險,要保留好宣傳單、合同等證據,及時向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或工商等行政部門反映,也可通過法院解決。(記者 楊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