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為控煙提供了法律保障,對於減少煙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有著重要意義。5月31日是“世界無煙日”,《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將在全市正式施行。
立法過程
市人大常委會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天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條例》,該條例對於控制吸煙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我國政府簽署的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為了推動公約的實施,我國確定了試點城市,先行開展依法控制吸煙工作。2009年,天津市成為首批“城市無煙環境促進”項目的七個城市之一。
為了進一步做好天津市控制吸煙工作,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議案,要求制定控制吸煙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組織有關方面反復調查研究,起草了本市的控制吸煙條例草案,于去年6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這項立法工作,把它作為保障公眾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重點立法項目。
對於這個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市人大代表馮喜增深有感觸。在去年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他聯名14名代表共同遞交了關於《修改天津市公共場所與工作場所禁止吸煙條例》的議案。“條例進一步擴大了禁煙範圍,完善了監管主體,擴大公眾參與,明確了禁煙場所、控煙場所的具體責任,為控煙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 馮喜增説。
哪些場所的室內外全面禁止吸煙
條例規定4類場所的室內外區域全面禁止吸煙:一是,托幼機構、少年宮、中小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等場所的室內外區域;二是,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的室內外區域;三是,兒童福利院的室內外區域;四是,公共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的室內區域及室外的觀眾區、比賽區。
哪些場所的室內區域禁止吸煙
條例具體規定了13類場所的室內區域禁止吸煙:(一)各級各類學校、培訓機構的室內區域;(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三)社會福利機構的室內區域;(四)圖書館(室)、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美術館、展覽館、影劇院、音樂廳、文化館(宮)、青年宮及其他科教、文化、藝術場所的室內區域;(五)錄像廳(室)、遊藝廳(室)等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室內區域;(六)商場(店)、超市、書店等購物場所的室內營業區域;(七)公共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的室內區域及室外的觀眾區、比賽區;(八)文物保護單位、公園等場所的室內區域;(九)賓館、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務場所的室內公共區域和無煙客房;(十)機關、團體的室內區域;(十一)前十項以外的單位和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餐廳,以及向公眾提供金融、郵政、電信和其他公共服務的室內區域;(十二)客運公共汽車、長途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船舶、飛機、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內,以及售票廳、等候室、室內站臺等室內區域;(十三)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及區域。
哪些場所控制吸煙
條例規定,餐飲場所、歌(舞)廳、公共浴室可以設置吸煙室,並且規定吸煙室應當具備獨立空間、獨立有效的通風換氣裝置,設置明顯標誌。這些場所的吸煙室以外室內區域是禁止吸煙的。未設置吸煙室的餐飲場所、歌(舞)廳、公共浴室,也是禁止吸煙的。與此同時,條例要求這些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逐步實現本單位的全面禁止吸煙。
禁煙場所吸煙最高罰200元
條例規定,禁止吸煙場所不建立禁止吸煙管理制度,不設置禁止吸煙檢查員,不開展禁止吸煙宣傳教育工作;在禁止吸煙區域不設置醒目禁止吸煙標誌;在禁止吸煙區域內設置煙缸等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吸煙者不予以勸阻的將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罰款,並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處五百元罰款。
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吸煙且不聽勸阻的,條例規定,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阻礙控制吸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控制吸煙執法人員、禁止吸煙檢查員、勸阻吸煙的人員,將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同志表示,控制吸煙工作是一項長期艱苦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做好長期堅持不懈、努力工作的準備;另一方面要對控制吸煙、創建無煙環境充滿信心。只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只要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方面按照條例規定負起責任,就一定會使天津市控制吸煙工作出現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