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遼寧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公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0日 10時14分   來源:遼寧日報

    一直被熱議的遼寧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終於塵埃落定。從7月1日起,遼寧省將開始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每月用電量不超過180度的,將維持現行價格每度0.5元不變。而對於每月用電超過280度的居民用電大戶來説,每月電價最高可達每度0.8元。6月19日,省物價局正式發佈《關於遼寧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通知》。

    遼寧省階梯電價將分為三檔:第一檔月用電量180度及以下,用電價格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變,即每度電價0.5元;第二檔月用電量為181-280度,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即每度電價0.55元;第三檔月用電量為281度及以上的電量,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即每度電價0.8元。

    與之前聽證會上公佈的階梯電價方案相比,最終確定的方案有兩大亮點。一是階梯電價的“門檻”由原來的每月150度調整至180度,這意味著,遼寧省近九成的城鄉居民每月的電費不會受到影響。第二個亮點是遼寧省居民階梯電價的計算週期從原來的月用電量調整為以年用電量為準。這意味著,即便百姓在夏季等用電高峰月的單月電量超過180度,但其他月份用電量較低的話,依然不會受階梯電價影響。具體辦法為:一年內累計用電量在2160度(180度×12個月)及以內的,按第一檔電價標準執行;年用電量累計高於2160度、低於3360度(280度×12個月)的,按第二檔電價標準執行;年用電量累計超過3360度,在3361度及以上的,按第三檔電價執行。實施階梯電價後,當前按月抄表並結算電費的方式不變,當累計電量達到年度階梯電價分檔基數臨界點後,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

    為保障低收入群體利益,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後,由省電力公司對全省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月按現行電價標準0.5元,分別給予10度免費電量,採取先收後返的辦法,由省電力公司配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制定具體返還辦法並組織實施。

 
 
 相關鏈結
· 海南省將於7月1日試行居民階梯電價
· 廣西:7月1日起實行季節性階梯電價
· 江西省從7月1日起全面試行階梯電價 標準或提高
· 上海6月15日公佈居民階梯電價方案
· 發展改革委:階梯電價7月1日起試行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