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青島7月2日專電(記者 蘇萬明)記者從青島市民政局獲悉,青島自7月開始執行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城市平均增長21.5%,農村增長18%,標準和增長幅度均居山東之首。
青島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張復光介紹,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是今年青島市政府為民辦十件實事之首。調整後,青島城市低保標準達到每人每月480元(主要為市內四區),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主要為所轄五市)。此次調整低保標準約惠及青島市7萬餘戶低保家庭13萬低保對象。
依據有關政策,青島在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的同時,多項分類救助標準也同時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城市社會孤老專項生活補助標準、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標準等。
據介紹,青島市城鄉低保制度實施以來,城市低保標準已經第11次調整,農村低保標準第6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