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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低保標準動態調整 年均增長10%以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3日 11時27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2月23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決定在“十二五”期間推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化建設,對低保標準進行動態調整,並實現年均增長10%以上。在此基礎上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確保因突發事件致困的群眾及時得到救助。

    記者23日從浙江省政府了解到,全省要在“十二五”期間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體系,完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辦法,組建專業收入核定工作隊伍,建成面向城鄉低收入居民、多部門協作配合的收入核定綜合信息處理平臺。完善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全省平均低保標準年均增長10%以上。到2015年,實現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不低於城鎮平均標準的75%。

    同時,浙江省還要規範基層低保管理服務,健全基層低保監管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

    據了解,截至今年初,浙江省有在冊低保對象約70萬人,年支出低保資金約13億元。近年來,浙江省以低保制度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已經基本覆蓋城鄉全部困難群眾,救助水平穩步提高。

    浙江省政府提出,將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籌資水平,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特別是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到2015年全省醫療救助人均籌資額達到15元以上,全面實現醫療救助即時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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