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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發改委:暑期用電400度當月電價也不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3日 09時37分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7月2日是上海實施居民階梯電價的第一個工作日,就遇到高溫天氣,用電量隨著氣溫陡然躥升。從市發改委了解到,上海的階梯電價方案考慮季節性差異等因素,按照年度電量為單位實施,但按月抄表並結算電費的方式不變,當累計電量達到分檔基數臨界點後,就開始實行階梯加價。也就是説,一戶居民家庭盛夏期間每月的用電量超過260度甚至400度,當月電價不會上漲,但如果盛夏期間用電過多,今年下半年的累計用電量超過1560度時,後面幾個月的用電單價就會上漲。

    根據上海的階段電價方案,本市居民階梯電價按照基本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分,第一檔的年度用電量為戶均每年0—3120度 (含),第二檔為3120—4800度(含),第三檔為超過4800度的用電量。今年7月—12月用電量按照第一檔戶均1560度 (含)、第二檔戶均2400度(含)、第三檔戶均2400度以上的階梯基數執行。考慮了季節性差異的年度方案好處在於,居民家庭可以根據自己用電的實際情況,自主地分配各月的用電量,酷暑季節用電量較大,往後幾個月注意控制,電費照樣不會“野豁豁”。

    具體的電價分檔遞增辦法是,第一檔電量電價不作調整,並且三年之內保持基本穩定。第二檔電量電價,未分時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05元;分時電價峰時段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06元,谷時段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03元。第三檔電量電價,未分時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30元;分時電價峰時段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36元,谷時段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18元。由於技術原因,今年10月份之前,居民階梯電價分別按照第二檔、第三檔0.05元和0.30元的平均加價水平執行,10月份抄見電量起,按照峰、谷不同的加價水平執行。

    據了解,相關的配套措施也與階梯電價同步實施。比如,本市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按照每戶每月15度的電量標準設置免費用電基數。戶籍人口為5人及以上的家庭,不具備分戶條件的,每戶每月增加100度的階梯電量基數,戶籍人口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選擇按照每度電0.024元加價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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