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從上海市人保局獲悉,上海市目前已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參保人數達78萬人。至此,上海市已根據《社會保險法》要求,形成了由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城居保組成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上海市城鄉居民都將納入這一體系。
在上海市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員中,領取養老金人數約45萬人,新農保人均月養老金497元,城居保人均月養老金481元。
城居保政策問答
哪些人可以參加上海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參保人員如何繳費?城居保養老金的標準怎麼算?7月9日,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就市民關注的城居保相關政策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什麼是城居保?
答: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簡稱城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制度共同構成上海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問:哪些人可以參加?
答:具有上海市城鎮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城保參保條件的非從業人員,都可自願參保。
問:手續和材料有哪些?
答: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可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問:參保人員如何繳費?
答:參保人員每個自然年度繳一次費。目前個人繳費標準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按照自主選擇的繳費檔次,每年12月20日前將資金足額存入個人繳費卡,市社保中心每月10日和20日進行扣繳,足額扣繳後,將個人繳費計入個人賬戶,並從次月起開始計息。
問:參保人員達到60周歲當年如何繳費?
答:由於城居保是按年繳費的,因此參保人員達到60周歲當年可以繳納當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其中,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若要申領城居保養老待遇的,應繳納2011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問:原繳納城保的人員失業後能否繳納城居保養老保險費?
答:原繳納城保的人員失業後,可以繳納當年度的城居保養老保險費。例如,王某2012年1至11月在企業工作,參加上海市城保,12月失業後,可以繳納2012年度城居保養老保險費。
問:政府對繳費給予補貼嗎?
答: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城居保,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個人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補貼標準越高,個人繳費和政府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對應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檔的個人繳費,政府補貼標準分別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
問:除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外,城居保還有哪些基金籌集方式?
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可以對參保人員當年度繳費給予資助。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資助的,應到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目前,對每位參保人員的全部繳費資助總額不超過2300元,繳費資助總額也記入個人賬戶。
問:城居保養老金的標準是多少?
答:城居保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目前,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是每月400元;為鼓勵參保人員長期繳費,對繳費滿15年以上的,從16年起,每滿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發放標準由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計算得出。個人賬戶儲存額包含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繳費資助及對應利息。
問:哪些人可領取城居保養老金?
答:上海市城鎮戶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保、鎮保、新農保、徵地養老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參保人員,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從2011年7月1日起補發。
上海市城鎮戶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滿45周歲,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的,在剩餘年限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自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其中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繳納2011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後,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上海市城鎮戶籍,2011年7月1日未滿45周歲的,年滿60周歲時,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員,自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問:如何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
答: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應攜帶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服務中心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經區縣經辦機構審核後,從規定之日起發放養老金。養老金通過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
問:如果在繳費期間漏繳了某些年度的養老保險費,能否補繳?
答:參保人員在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歷年沒有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問:2011年7月1日已年滿45周歲的參保人員,為提高養老待遇,能否多補繳一些年份的養老保險費?
答:考慮到這部分人員距養老金領取年齡已不足15年,為提高其養老待遇,規定這部分人員在剩餘年限如逐年參保繳費的,年滿60周歲時,還可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問: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標準是多少?能否享受政府補貼?
答:補繳標準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準最低檔次確定,目前為每年500元。補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
問: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如何計息?
答: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照自然年度結息。參保人員當年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從記入個人賬戶的次月起開始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存滿全年的,根據市政府公佈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年利息;未存滿全年的,根據實際存續的月份數乘以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計算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利息後見分進角。
問:參保人員如何查詢個人賬戶信息?
答:市社保中心每年向參保人員發放個人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也可以憑本人身份證到服務中心查詢本人賬戶信息。
問:城居保實施後,原來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的人員待遇會降低嗎?
答:已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統一納入城居保後,在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前,原待遇為每月500元的,其待遇不變;原待遇為每月400元的,年滿70周歲時,待遇可調整至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