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城眾多小飯店吃飯時,商家往往會以安全衛生為名義,不提供免費餐具,拿出用塑料膜包裝好的消毒餐具強行“推送”給消費者,等到結賬時發現,賬單上赫然列明餐具使用費,一份餐具收費2元。
上海市消保委公開表示,向消費者提供經消毒並達到衛生標準的餐具是飯店經營者應盡的義務,也是消費者就餐消費的先決條件。飯店經營者的上述做法屬於霸王條款,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有權拒絕接受這種強制行為。
上海市消保委同時指出,某些中高檔飯店會向消費者收取“餐位費”,認為這是行業“規矩”,且不事先告知,這也屬於“霸王條款”。飯店經營者在事先未告知或約定的情況下向消費者收取“餐位費”的做法既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也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更是有強制消費者進行消費的情形,消費者有權拒絕這種交易行為。(記者 徐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