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9日專電(記者 劉浦泉、李亞紅)北京市工商局28日表示,將利用8個月的時間,集中對北京市健身、沐浴、美容美發、洗染、旅遊等行業的“霸王條款”進行整治,對於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排除消費者權利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處罰。
北京市工商局2011年公佈了一批“霸王條款”,其中包括健身、沐浴、美容美發、洗染、旅遊等行業的經營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合同格式條款中含有“貴重物品妥善保管,遺失概不負責”“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換”等內容或類似內容。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對於以上違法情況,一旦發現將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予以處罰。
2011年北京市工商部門共發現違法合同格式條款887條,立案查處格式條款違法案件163件,罰沒款47.8萬元。“霸王條款”涉及問題主要包括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産損失的責任;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身對所提供商品或服務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北京市工商部門2011年已通過北京市消協徵集“霸王條款”279條,主要涉及房地産仲介、家庭裝飾裝修、機動車銷售、商業零售、美容美發、洗車等行業。今年將會同其他部門繼續向社會徵集“霸王條款”,對於涉嫌違法的條款,將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論證結果適時向社會發佈,並對使用者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