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我市困難老年人增加居家養老護理補貼的意見》11日正式出臺。根據《意見》,從10月1日起,天津市將在現有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基礎上增加居家養老護理補貼,屆時,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照輕度、中度、重度照料等級,每月可領到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共計150元、200元、400元。
補貼對象
具有天津市戶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中60周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80歲以上獨生子女父母、市級勞動模範、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以上人員經評估認定在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基礎上,給予居家養老護理補貼。
補貼金額
對經過評估,符合輕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在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基礎上,給予每人每月50元、50元和200元居家養老護理補貼。居家養老護理補貼與居家養老服務補貼一樣以居家養老服務代金券的形式支付補貼對象。
護理內容
居家養老護理補貼的使用,應當根據老年人護理服務方面的需求,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包括助穿衣、助清潔、助洗浴、助進食、助排便、助肢體康復等。服務單位要制定服務菜單,方便老年人選擇護理項目,安排具有護理技能資質的護理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居家養老護理補貼與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可一起使用,按照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每人每小時13.1元計算,對於輕度、中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來説,領到補貼後可到街道(鎮)建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購買”每月不低於4個小時的護理服務;對於重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來説,每月可獲得不低於15個小時的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