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9月19日專電(記者 邱明)記者從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獲悉,《廣東省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正式印發,明確免費通行範圍為全省已建成通車的全部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包含機場高速公路。
《方案》明確免費通行的時間範圍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從2012年國慶節假日開始實施。免費時段從重大節假日第一天零時開始,最後一天24時結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方案》明確了免費通行的車輛範圍為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及以下載客車輛(以車輛行駛證登記的核載人數為準),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符合免費通行條件的車輛,在免費通行時間範圍內行駛高速公路,需在入口領取通行卡、出口交回通行卡;粵通卡和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道正常使用,計費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