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記者了解到,2013年度南昌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即日起開始繳費,繳費時間持續到今年12月30日。凡中斷參保的,應自中斷年份起按參保年度籌資標準全額補繳應保年度的參保費用。
據介紹,南昌市2013年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時間已確定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繳費標準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參保的居民可持社會保障卡到附近的南昌銀行繳費,而新參保的居民可持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張一寸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區或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辦理參保登記,憑醫保個人編號到南昌銀行繳費。
對於中途參保的居民應該按照參保年度籌資標準全額補繳未參保年度的參保費用,也就是説新參保人員從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部分都必須由個人自己承擔,其中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總共補繳費用為1010元,加上2013年個人繳費部分的120元,意味著新參保的成人需要一次性繳費1130元。
按此推算,新參保的未成年人需一次性繳費730元。另外,中途中斷參保的人員,應自中斷年份起按參保年度籌資標準全額補繳應保年度的參保費用。
另據了解,2012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在戶籍地已參保新遷入居民、大學生畢業後返鄉人員、退伍人員、當年低保資格取消人員、勞改及服刑期滿人員、出國後回國等人員新參保則不需要補繳費用。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必須在出生後3個月之內補辦申報繳費手續。(記者 張緒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