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9日專電(記者 胡靖國)今年新交規實施後,不少駕駛員都已知道,實習期不得獨自上高速,不過這條規定具體將如何實施,大家還心存疑問。為此,太原市交警支隊提醒,實習期駕車上高速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陪駕要看持什麼“本”。“主要是看陪同司機所持有的是哪種駕駛證。如果駕駛證是C1,也就是只準開小車,即使駕齡再長、經驗再豐富,也不能給大客車新手做陪駕。”警方表示,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第二,一旦出事,陪駕要受罰。從表面上看,“本本族”陪駕符合規定了,但一旦出事,可能要承擔事故責任。
根據新交規,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門將根據調查證實實習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過錯,認定事故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駕駛人應承擔事故相應責任。對於尚不構成犯罪的,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已有證新手能否獨上高速?警方表示,對於之前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後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可以單獨駕駛車輛上高速公路,但必須粘貼實習標誌。
公安交管部門主要依託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等進行抽查,發現處於實習期且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人陪同的,已經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新規定,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後勸返。交警表示,新規的落實更需要大家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