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海發改委發佈通知表示,經聽取有關各方意見,並報市政府同意,決定自9月1日起調整上海市非居民用戶水價(注:是新頒布的非居民用水)。
通知透露,市屬供排水服務區域非居民用戶綜合水價中,工商業用戶由現行3.62元/立方米調整為5.00元/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戶由現行3.53元/立方米調整為4.90元/立方米,饋水價格由現行1.20元/立方米調整為1.6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綜合水價同步調整。通知還表示,對自取水源的單位,包括取用地下水的單位,排水費按照工商業標準執行。重點污染戶排水費加價標準仍按0.80元/立方米實施。
7月,上海市發改委公佈了居民階梯水價方案,三級階梯水量的綜合水價分別為每立方米3.45元、4.83元和5.83元。由於申城8月上旬高溫天氣持續,經報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居民水價調整執行時間由8月1日推遲到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