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重慶市人社局發佈信息,為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保障工傷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重慶市決定對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調整。其中,一至六級傷殘津貼均有提高,一級增幅最高,每月增加241元。
據了解,此次調整範圍為重慶市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符合條件的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具體而言,主要有兩類職工:2012年12月31日前應按規定領取傷殘津貼,2013年1月1日以後仍符合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一至六級工傷職工;2012年12月31日前應按規定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2013年1月1日後仍符合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一至六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41元、228元、214元、201元、188元、161元。調整之後,每月傷殘津貼下限達到:一級2043元、二級1930元、三級1816元、四級1703元、五級1589元、六級1362元。
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
調整後的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所需資金由工傷人員原領取相關待遇的資金渠道解決。新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