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城市流動人口提供就業援助、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緩解生活困難、為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生活服務……這一系列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將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實現。10月21日,記者獲悉,河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河南省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加快推進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所謂社會工作服務是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運用專業方法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難救助、矛盾調處、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功能修復和促進個人與環境適應等在內的專業服務。
河南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解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其實就是政府花錢請專業的人士做公共服務。一直以來,公共事業主要是由政府直接舉辦,不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還導致政府職能越位與缺位並存,機構重復建設,造成資金的浪費。2011年以來,河南省在鄭州金水區、寶豐縣等地試點政府購買社工服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該《辦法》下發後,將在全省推行。
對象:重點為五類人群
按照要求,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將重點圍繞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困難群體、特殊人群和受災群眾的個性化、多樣化社會服務需求組織開展,包括實施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農村留守人員社會保護計劃,老年人、殘疾人社會照顧計劃;實施特殊群體社會關愛計劃,幫助藥物濫用人員、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流浪乞討人員、服刑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人群糾正行為偏差,緩解生活困難,疏導心理情緒,改善家庭和社區關係;實施受災群眾生活重建計劃,根據各類受災群眾的經濟、社會、心理需要,開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導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各級財政應將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從民政部門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資金力度,用於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承接:社會組織評估等級3A級以上資質的優先
《辦法》規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承接方主要為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主要符合以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取得社會組織評估等級3A級以上資質的優先;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內部治理結構完善,擁有良好的社會公信力和較強的公益項目運營管理能力;擁有一支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能夠按照要求提供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無不良記錄等條件。
程序:應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一般程序由購買主體申請、民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審批。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原則上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對只能從唯一服務提供機構購買的,向社會公示並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採取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組織採購。
《辦法》還要求施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績效評估與監督管理制度。要建立由購買方、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績效評估機制,及時對已完成的社會工作服務計劃進行結項驗收。對評估合格者,繼續支持開展購買服務合作;對評估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見,並取消一定時期內承接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資格;情節嚴重者,依法依約追究有關責任。(記者 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