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濟南消協:警惕三類節日常見消費“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6日 09時0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月24日專電(記者 王志)針對歷年節日期間消費投訴熱點,濟南市消費者協會近日專門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打折促銷、訂餐聚會、網絡團購和青少年消費等三類節日消費糾紛多發區域,以免合法權益受損。

    陷阱一:打折促銷優惠方式隨口定。節日期間,一些商場挂出“全場滿1000元享受八折優惠”,消費者大宗採購後卻遭遇僅限部分商品計入消費總額的門檻。消費者被“滿額返現”活動吸引消費後,卻拿到商場印製的代金券,可用商品和使用額度也受到諸多限制;參加“買一贈一”活動,卻發現贈品實為同原商品價格極不相稱的小禮品或臨近過期商品。

    濟南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王強介紹,商家在開展打折促銷活動時,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具體打折範圍、贈品型號和代金券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細則,而使用全場、返現、買贈等字樣打“擦邊球”,則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事先問清促銷活動細節,避免為享受優惠而陷入循環購物。

    陷阱二:訂餐聚會額外收費偷偷藏。春節期間原材料和人工成本較高,為保證利潤,一些堅持平價經營的飯店會設置額外收費項目。王強認為,商家必須在消費前對收費項目盡到充分公示和説明的義務,否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建議消費者在節日聚餐時留心詢問收費標準,並注意保留店堂告示等證據,以便維權。

    陷阱三:網絡團購春節拒用預約難。網上團購的KTV、電影院、健身房團購體驗券,儘管標明了“法定節假日可照常使用”,但在春節期間卻被商家拒絕使用。一些消費者還遭遇持團購券預約被告知包廂已滿,用現金消費卻“一路綠燈”的怪現象。王強認為,商家在變更交易條件時,必須履行向消費者公示的義務;擅自設立條件、提高消費標準,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提醒消費者注意保留購物時的宣傳網頁等電子證據,並在預約時進行電話錄音,發生糾紛時首先向團購網站提出維權要求。

 
 
 相關鏈結
· 浙江省物價局提醒:春節謹防消費陷阱
· 工商質檢部門發佈春節期間消費熱點提示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