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1月12日電(記者 卜雲彤)海口市教育局日前出臺了《海口市中小學寄宿管理辦法》,規定中小學校寄宿生只能吃食堂,每天不少於2小時活動時間和8至9小時的睡眠時間,小學低年級寄宿生要保證有10個小時的睡眠時間。
《海口市中小學寄宿管理辦法》規定,中小學校要把寄宿生管理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綜合考核當中,實行校長負總責的管理體制,對寄宿生管理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權限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介紹,這是海口市首次對中小學校寄宿生在校內思想、行為、住宿、就餐、安全、晚自習、課外活動等方面作出詳細的規定。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中小學生不準談戀愛;住校學生不得在外住宿,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暫住其他地方的,需要本人提出申請,徵得家長允許,經學校審核同意,方可辦理手續。
對於目前部分學校的寄宿生在校外就餐問題,管理辦法要求寄宿生一律在學校食堂統一就餐,不允許在校外或其他地方搭夥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