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寧夏自治區教育廳消息,2007年全區中考招生有新變化,將採取全區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制度。
從今年起,各市、縣(區)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要將所在地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30%的名額,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按所分配名額錄取時,仍以學生中考成績為準,並由各初中學校按中考成績擇優推薦。
為體現分配名額錄取的公平公正,對按分配名額錄取的學生應有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對城市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採取在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下給予適當照顧原則,保證每所初中學校均有一定比例學生能夠升入所在地示範普通高中或優質高中。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規定執行。(記者 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