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7月5日傳出信息,自2007年秋季起,公辦高中擇校生一次性擇校費標準調整如下:寄宿制高級中學從40000元調整為28000元;上海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從30000元調整為21000元;區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從20000元調整為12800元;一般高中從10000元調整為4600元。擇校生因故退學、轉學的,其擇校費不再退還。(通訊員 焦葦 記者 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