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教育廳等7部門近期聯合發文要求從9月1日起,全省各學校一律停辦收費培訓班。
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民政府糾紛辦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文件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提高班、補習班、競賽班等,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課堂教學之中。從2007年秋季開始,學校不得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提供場地、組織生源,嚴禁在職教師參與辦班教學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