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地區中小學校不得收取2008年春季教科書費的緊急通知》的精神,從明年春季學期起,天津市農村地區中小學校不得收取教科書費,這是繼去年春季天津市有農村區縣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實施“兩免一補”政策後,對農村學生的又一項普惠性政策。
天津市包括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寧河縣、靜海縣、薊縣12個區縣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中小學校,立即停止向學生收取2008年春季的教科書費,已經預收的立即全部退還學生。目前,以上區縣的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中小學校正在抓緊進行明年教科書費預收款的統計和退還工作。(記者 孫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