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4月9日專電(記者董智永)河北省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近日出臺2008年中考報名工作安排意見,明確了本年度中考加分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9類考生,可獲得最高50分加分。
據記者了解,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青少年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小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以及全國競賽計劃中安排的各種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或獲“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照顧50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及二級運動員,照顧20分;烈士子女照顧16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受市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學生幹部及受省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照顧8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台灣籍青年、僑眷高知子女,照顧10分;各縣(市)、礦區農業戶口考生(在市區報名的考生除外)係獨生子女的,照顧8分;報考高中的現役軍人子女,照顧8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8分;報考師範類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學教師的照顧8分,父母雙方均係中小學教師的照顧16分。照顧分數不能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