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問題將得到逐步解決。上海市教委、農委、衛生局日前披露,上海市將在有需求的一些區縣開設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幼兒園,並施以規範化管理。為此,上海市教委專門制訂了《上海市民辦三級幼兒園設立基本條件的規定》。
目前,上海市的在園兒童中,非上海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已約佔30%。其中外來農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在不斷上升,且主要集中在城郊結合部和郊區。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部分農民工同住子女沒有能夠接受學前教育,當這些兒童到齡接受義務教育時,經常會發生對學校集體生活與學習環境的不適應問題。同時,由於缺乏照看或照看不當,一些學前兒童面臨著溺水、窒息等安全隱患。
上海市教委等明確,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深入街道鄉鎮調查了解當地適齡農民工同住子女的人數情況,與街道鄉鎮政府共同商議解決這些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措施。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街道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幼兒園佈局情況和適齡農民工同住子女的人數,確認有無開設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幼兒園的需要,並規劃好幼兒園的設點佈局。可以採取挖掘現有幼兒園潛力、開設新的幼兒園、提供原有的空置校園舍舉辦幼兒園等各種措施。中心城區原則上不設立專門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的幼兒園,也不適用《上海市民辦三級幼兒園設立基本條件的規定》。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時應對現有未經審批的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幼兒園的辦園情況進行排查,根據辦學條件分別予以同意申報審批或整頓關閉等處置。(記者 蘇軍 通訊員 焦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