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等部門日前宣佈,農民工同住子女進入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可免借讀費。凡能提供父母的農民身份證明、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就業證明(兩者選其一)的農民工同住子女均可享受該政策。
自2008年秋季學期起,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農民工同住子女,凡能提供兩方面證明材料的,可以享受免借讀費政策。一方面,要提供父母的農民身份證明,主要是通過父母的身份證和家庭戶口簿,證明父母戶口的農業戶口性質及其與父母的合法關係。另一方面,要提供父母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投靠類、就業類),或者提供父母的就業證明——其父母在開學的上個月底前的2年內累計12個月或以上的綜合保險繳費記錄,對於從事家政服務等不適用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人員,由區縣相關部門決定需提供的就業證明材料及其識別辦法。
上海市教委指出,各區縣相關部門應根據公辦學校的實際在校人數,做好學校撥付經費、配置教學設施設備、發放教科書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經費需求。(記者 蘇軍 通訊員 焦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