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廳日前下發的《關於申報二○○九年上半年招考政府系統公務員計劃的通知》明確要求,公務員招考將主要面向有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
通知指出,除了省、設區市級機關所屬的派出所、勞教所、監獄、執法隊等基層一線崗位外,省級機關(不含垂直管理系統在縣、區的單位)和設區市級機關在招考公務員時,應主要面向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層經歷的人員,省直單位和設區市在編制招考計劃時,按不低於70%比例掌握。
此外,根據各單位計劃申報情況,將安排一定職位專門面向參加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 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考。(記者 賴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