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13日電(記者康淼、孟昭麗)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出的《關於確保初中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須停止各種形式的“初中分流”,中職校春季班不得招收當年初中在校學生。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最近省內個別地方採取變相的“初二後分流”形式,要求尚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接受中職教育,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根據規定,高中階段招生對象必須是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後的初中畢業生。
福建省教育廳要求,為了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各地初中校要加強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學生輟學;切實停止各種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證每位學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義務教育;各地必須採取措施,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立即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