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改革不只是對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試、高中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和高校招生錄取模式三方聯動的改革
《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綜合改革方案》已經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頒布出臺,並於今年開始實施。
《方案》在遵循《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天津市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步構建和完善以統一考試為主,與德智體美綜合素質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政府宏觀指導、高校自主自律、社會有效監督的現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製度。《方案》具有綜合性、主體性、選擇性、漸進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這次改革不只是對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試、高中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和高校招生錄取模式三方聯動的改革,有利於構建對學生多元評價、多樣化選拔的選才模式。
《方案》規定,在津招生的高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基礎上,自主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評價結果的使用原則和辦法。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行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可自主選拔適合本校培養要求的學生,探索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評價選拔辦法。天津市12所高職院校自主確定報名標準、自主組織專業考試,並將專業考試成績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結合作為錄取依據,探索符合高職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選拔模式。
《方案》規定,高考科目組設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含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文科綜合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考試中各個考試科目將分別命制試題,同場考試。
按照今年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要求,今年天津市高考考試內容將有調整,將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內的各科交叉命題調整為分學科命制試卷,調整以後的綜合科目考試更加強調學科內知識和能力的綜合,有利於考生更好地發揮水平。
天津市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分為文史類與理工類)、外語。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報考英語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文科綜合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20分鐘。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都以原始分數的方式呈現。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按照天津市今年高考綜合改革方案要求,今年天津市高考命題遵循“有助於高校選拔新生,有助於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於推進課程標準實施”的原則,堅持能力立意的命題指導思想,各學科試題在保持試卷長度、題型結構、試卷難度、閱讀量與書寫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反映高中新課程教學的要求,堅持穩中有變,穩中有新,使試題內容更加注重基礎性,突出綜合性,把握時代性,反映地方性。
2009年天津市高考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命題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説明》,試題內容進一步貼近社會、貼近時代、貼近考生實際,注重對考生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注重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
按照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要求,高校通過構建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選拔更加適合本校培養要求的學生,為學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間。
為便於高校錄取操作,天津市將基礎教育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評價信息歸總為學業評價部分和非學業評價部分。學業評價部分包括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課程修習情況3項內容,非學業評價部分包括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獲獎情況、技能特長認證、遵規守紀情況、健康狀況等5項內容。錄取時,高校將依據電子檔案中呈現的學業評價和非學業評價內容,對考生進行多元評價。對於基礎教育部門提供的對學生的其他評價內容,也一併加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按照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要求,基於綜合科目分學科命制試題的變化,今年天津市對高考綜合科目考試的組織方式進行相應的調整。
一是實行同場分科考試。同場分科考試是指考生在同一場次、同一考試時間內參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考試。考試時,文史類考生須在該場考試規定的時間內,作答政治、歷史、地理科目的試題;理工類考生須在該場考試規定的時間內,作答物理、化學、生物科目的試題。
二是調整綜合科目試卷呈現方式。綜合科目試卷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兩部分。文科綜合試卷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份試題卷和一張答題卡,理科綜合試卷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份試題卷和一張答題卡,考生的答題內容必須全部涂寫在答題卡上。文科綜合答題卡中各科目的順序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答題卡中各科目的順序為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目試題序號分別單獨排列。
三是為考生提供綜合科目中各學科的考試成績。公佈成績時,將為考生提供綜合科目的總分,同時提供物理、化學、生物或政治、歷史、地理各學科的分數。
按照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要求,天津市高校在招生中實行三種選拔錄取模式。
一是坐落在天津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在開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選拔錄取時,結合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提出對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辦法。
二是坐落在天津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辦法,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在考生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高校可在調檔、安排專業、退檔處理時優先照顧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對於本校的一些特色專業,高校可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相關要求。需要明確的是,“高考分數同等”不等於“高考成績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數在同一分數段內,具體分值由高校自主確定。
三是天津市部分高職院校試行自主招生。試點院校為天津職業大學等12所高職院校。錄取時,院校以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多元評價,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