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尖子加分將從原來的50分和20分兩個檔次調整為20分一個檔次。7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佈《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經過測試和專家組審核,運動成績符合條件的體育尖子,在錄取時享受照顧政策。但與往年不同的是,該類學生一律只能享受加20分投檔。
此外,今年高考錄取還有一大變化就是,中職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職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進入省內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就讀。
震懾作弊新規
試卷“大雷同”將取消考場設置資格
根據《規定》,廣東今年將加大對違法及考試作弊行為的懲處力度。凡出現大面積考生試卷雷同或發生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的考場,將取消考場設置資格。觸犯法律的,將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懲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本次高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同時,今年將延續去年做法,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考生一旦發生考試違規舞弊行為,考試違紀舞弊事實及處理結果,都將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參考。
此外,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省、市、縣國家教育考試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聯絡員制度等,重點防範和打擊有組織、有預謀的團夥舞弊、雇人代考、內外勾結以及利用現代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舞弊行為,確保不發生大面積群體舞弊事件。
照顧群體“新丁”
中職生獲技能大獎可免試讀高職
7日公佈的《規定》中最矚目的政策調整之一就是新增了面向中職生的照顧政策。
根據有關規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進入省內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就讀;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三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優秀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同等條件者,可由學校優先錄取。
個別加分受“裁”
體育尖子加分兩檔調整為一檔
省教育考試院7日明確,今年將規範體育尖子加分政策。即從原來的50分和20分兩個檔次,調整為20分一個檔次。這就意味著,經過測試和專家組審核,運動成績符合條件的體育尖子,一律只可加20分。
另外,今年還實行照顧政策公示制度,凡符合國家教育部、省招委會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須在考生所在中學或縣(市、區)級招生辦公室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照顧政策。
“如考生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省市招生辦公室反映,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加分和錄取資格。”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説。
高考錄取分四批進行
今年高校錄取仍分四批進行,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院校劃定A、B兩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進行錄取。錄取時間為:7月7日—8月26日。
高等職業院校招收“3+證書”考生的錄取在第三批A類院校錄取前進行,為8月3日—6日。符合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考生,需單獨填報相關高校誌願,考生電子檔案將在相關高校所在批次錄取開始前投給有關高校。
①提前批:需軍檢、面試、政審的部隊、公安、國防生、司法類普通專業及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飛行技術類普通專業,華南師範大學的師範專業、華南農業大學的農林獸醫專業,各高校藝術專業。
錄取時間:7月7日—7月28日,其中部隊、公安院校錄取時間7月7日—7月11日,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7月6日—7月28日
②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點院校,以及經廣東省批准的參加第一批錄取的院校
錄取時間:7月11日—7月18日
③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設立的獨立本科學院、民辦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參加A類院校錄取,獨立學院、民辦本科院校參加B類院校錄取
錄取時間:A類院校7月19日—7月28日;B類院校7月29日—8月5日;提前批錄取專科學校:8月6日—8日
④第三批:專科院校(或專業)。其中中央部屬、省屬本科高校專科專業、廣東所轄市屬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專科專業、省屬專科院校(含外省省屬專科院校)的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專科專業、廣東所轄市屬高職院校的師範類專科專業,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屬高職院校(經學校申請,省招生辦公室同意),參加A類院校錄取;獨立學院、廣東所轄市屬專科高校(含市屬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專科專業)、省外高職院校、民辦專科院校(含獨立學院的專科專業)參加B類院校錄取
錄取時間:A類院校8月9日—8月17日;B類院校8月18日—8月26日
考後填報志願
根據考生成績分層次分段填報
據了解,今年廣東高考繼續實行考後填志願方式,即在高考成績及各批次錄取控制最低分數線公佈後填報志願。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自去年開始實行考後出分填志願方式,從實施的情況來看,總體效果較好。“各批次第一志願投檔率比以前提高了5%至7%,而高校的錄取情況也普遍比往年好,降分錄取和補報志願的情況大大減少。”該負責人表示,考後出分填志願方式使志願填報更加均衡,基本上實現了高分考生進優質學校,優質學校錄取了高分考生。因此,今年仍然按去年的方法組織實施志願填報。
該負責人還透露,今年考生志願填報根據考生成績實行分層次分段填報,填報時間初步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8日;而高校錄取時間則初步計劃在7月7日至8月26日進行。錄取時仍然設置優先投檔線,即第一批高校錄取時,設置文、理科優先投檔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在第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50分(含50分)以上的,優先投檔。投出的檔案是否錄取,由高校決定。
杜絕一切“虛假”
高校招生宣傳不得隱瞞辦學性質
今年,廣東繼續加強高校招生章程審核。《規定》稱,各高校要將學校的辦學性質、辦學條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原則、收費標準等,如實地體現在招生章程中,招生章程經過省教育廳會同省招生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審核備案後,方可向社會、考生公佈,且不得擅自更改。
同時,對考生關心的學校辦學性質、辦學地點、辦學條件、收費標準、志願級差的處理等,在招生章程中須作出詳細規定與説明,不得隱瞞、欺詐,嚴禁做虛假招生宣傳,欺詐矇騙考生。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性質、層次的簡稱。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欺詐招生、損害考生利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高校,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高校要依據向社會、考生公佈的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