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從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由於從2000年開始實施的高校所在地國家助學貸款難以滿足貧困學子需求,江西省全面啟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從今年秋季開學起,江西省新入學和在讀的高校學子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據介紹,相比于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有覆蓋面更廣、催收手段更佳等優點。
國家助學貸款難以滿足貧困學子需求
據江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江西省從2000年開始實施高校所在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2000年至2008年,全省累計貸款總人數8.76萬人,總金額4.66億元。但從整體上看,江西省實施高校助學貸款人數和金額較少,啟動面窄,貸款難度大,大部分家庭困難學生的要求難以解決。這種形勢在2008年表現得尤為突出,當年全省助學貸款實際發放1.98萬人、金額1.19億元,只解決了需求人數的34%、金額的37.1%,甚至還出現幾家銀行相繼停貸的現象。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面更廣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的是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該項貸款為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目前,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已成為江西省開展該項貸款工作的經辦銀行。
據介紹,凡符合以下特徵之一者,均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其他貧困家庭。
貸款額度不超過6000元,年限最長14年
學生在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每年所申請的貸款額度不得低於1000元、不得高於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需求確定。其中,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在貸款年限上,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內為寬限期,寬限期後學生須按等額本金的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其中,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付利息。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貸款利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按照高校隸屬關係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張武明 付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