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為培養一批中小學骨幹教師,發揮其示範帶頭作用,江西省將選拔一批省級普通中小學骨幹教師,並規定參選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無有償家教、私自辦班、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為。凡有違反師德行為規範的,經查實將給予一票否決。
據悉,此次評選的對象為普通中小學(含民辦中小學)專任教師(不包含幼兒園、師範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職業中學、教學研究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的教師)。參選者須具備以下條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學中級或小學一級以上職稱;學科教學水平較高、教育教學成績突出;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江西省要求,此項選拔要突出一線教師、適當向農村教師傾斜,並對音體美和信息技術學科教師予以關注,盡可能覆蓋中小學所有學科。(張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