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將結束,秋季開學要交哪些費用,成為家長們目前關注的焦點。24日,湖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發文,進一步明確全省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政策。
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免收學雜費、課本費、課堂作業本費(主科)、住宿費,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借讀費,按規定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以及向自願在校住宿和就餐的學生收取住宿費、伙食費。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名目的費用。
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免收就讀學生的學雜費。凡未經縣(市、區)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政策。
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湖北省2009-2010學年度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小學教科書的選用範圍已被嚴格限定。凡未列入《目錄》的教學用書,各地一律不得選用。
文件還指出,學校必須免費為在校學生提供開水;嚴禁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中小學影視教育經費納入財政公共保障範圍,不允許向學生收取電影票費。(記者 廖志慧 通訊員 沈佳 實習生 黃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