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天津市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費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允許招收借讀生和收取借讀費。繼續加大教育投入,加強教育收費監管,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各級政府要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進行,保證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資金足額落實到位,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實行績效工資的資金足額落實到位。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截留、平調、擠佔、挪用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取消後,區縣有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切實保證學生宿舍維修、日常管理等相關費用的正常開支。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隨父母在津接受義務教育,須持有暫住證、原戶籍證明、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向暫住地區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准後,由所在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公辦學校就讀,與所在地學生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