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中招“提前推薦自主錄取”批次的考生,將佔到各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招生數的40%。這批學生將於5月13日開始網上報名。
在“提前錄取”招生計劃中,初中學校推薦生計劃為30%,其中一半原則上面向外區(縣)招生;自薦生計劃為10%,面向全市。上海市各初中學校將按照本校中考學生數的7%推薦本校學生,被推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應達到“優良”並在校內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其他學生也可根據自身特長情況進行自薦。通過公示的學生,須于13日至15日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行網上報名。各高中學校將組織對推薦生和自薦生進行面試,但不得進行其他形式的考試。
當“推薦生”第一志願投檔數大於計劃數,招生學校應根據事先公佈的錄取原則擇優預錄取;當投檔數小于計劃數,原則上應如數預錄取,同時按照規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願的推薦生。“自薦生”預錄取,由學校通知符合標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簽約。考生須承諾不得重復簽約,一旦發現有重復簽約現象,則取消該生預錄取資格。(記者 李愛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