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記者從文化部獲悉,《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已通過審議,將於2010年8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要求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進行實名註冊,並需採用技術措施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在夜間時段對未成年人停止服務,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網絡遊戲。
《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是網絡遊戲首次對未成年人保護提出具體要求:網絡遊戲經營單位應根據遊戲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用戶指引和警示説明,並在網站和網絡遊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網絡遊戲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倣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內容,以及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網遊經營單位需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遊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違反該規定的企業將被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