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4月1日專電(記者許祖華)為了進一步規範省管民辦學校招生宣傳工作,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陜西省教育廳要求2011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發佈招生簡章和廣告,均須進行備案。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省管民辦學校在本省或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戶外廣告、未經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資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張貼、散發、郵寄等方式發佈的招生簡章、廣告、入學通知等各種形式的招生、辦學、宣傳信息,均為備案內容,須經備案後方可發佈。
省管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規範、合法,應符合以下幾項要求:學校名稱、辦學地址、辦學類型、辦學內容應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一致,如發生變更,須在備案前到省教育廳辦理變更手續;有關辦學條件、教學活動的圖片應採取本校及本校師生員工的實景照片,不得採用電腦合成的圖片;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唯一”等描述性用語,也不得使用“100%就業率”“100%考試通過率”“高薪就業,一步到位”等承諾性用語。
收費項目和標準應與物價部門審批或備案的內容一致,民辦學校必須依據《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條款為學生辦理退費。 民辦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應將學歷教育與自學考試助學、非學歷教育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分別備案,分別製作和發佈招生簡章和廣告;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以內設機構(如二級學院)名義單獨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