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包括導診導醫、預約診療、費用查詢等
12月7日,山西省衛生廳下發《2012年志願者服務在醫院活動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年齡在18歲以上,醫學、護理及相關衛生專業醫學院校學生或工作者,可作為志願者進駐醫院,為患者提供各方面的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醫院為載體,從建立志願服務雙向機制(即:社會志願者走進醫院提供志願服務,醫務人員志願者到基層開展志願服務)入手建立較為穩定的志願服務隊。志願者工作的內容包括:醫院內志願者要為門急診、住院患者提供包括導診導醫、預約診療、費用查詢、解釋就醫事項、取送檢驗報告單等志願醫療服務;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護理、陪同檢查、陪護服務等服務。要組織醫務人員志願者到基層為城鄉居民提供義診、健康教育、就醫諮詢等服務。此外,志願者還將深入社區、鄉鎮,對孤寡老人、殘疾人、長期臥床病人進行生活照料等。
衛生部門將對志願者服務工作實行星級認證制度和獎章授予制度。到2012年年底,每所二級醫院力爭達到組織志願者服務2000人次·小時/年,每所三級醫院不少於5000人次·小時/年。